春晖花苑21号楼保租房征集运营合作方公告

发布:2026-07-09 16:11:04   编辑:资管公司    阅读数:45

为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助力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市住建局要求,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集方”)拟将春晖花苑21号楼保租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运营合作单位。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春晖花苑21号楼保租房征集运营合作方

2.项目概况

春晖花苑21号楼位于泰州市海陵区与医药高新区交汇地带,东侧为海陵工业园区,西邻南京理工大学泰州学院、泰州学院,南接省泰中附中、江苏农牧学院、凤凰小学,北靠南师大泰州学院,呈现“高校+名校+园区”三位一体的独特区位特征,多元客群聚集,租赁需求旺盛。

房源情况:

1)房源套数:共91套2层-17层),建筑面积7085.57平方米。

2)户型面积:75.11㎡、77.49㎡、80.56㎡

3)交付标准:全部为毛坯

4)产权方: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租赁期限

租期10年。若运营合作方在履约期间与征集方合作良好且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直接续签5年协议。

4.装修免租期

运营合作方中标后不得将项目整体转包,须自行负责项目的装修、运营管理等工作。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16年)测算,装修工期按4个月考虑,但考虑到项目体量及精装修标准要求,整体设置装修免租期6个月,具体在合同中约定,自双方签订合作合同当日起计。在此期间,运营合作方须完成营业前所有准备工作。

5.运营模式

(一)合作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租金+租金分成”模式。

)固定租金:运营方支付固定年租金,金额按不低于8万元/年报价,租期内保持不变。

)租金分成:运营合作方按年度总租金收入的不低于6%向征集方进行分成(6%为最低报价标准)。

)物业费:

1)物业费由运营合作方直接与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合同,自行向物业公司缴纳;

2)征集方有权对物业服务质量及费用缴纳情况进行监督,如运营合作方拖欠物业费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征集方可采取必要措施督促整改,以保障项目正常运营及住户权益。

6.装修及运营要求

6.1装修标准:装修标准不低于800/平方米,装修后应配备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灶具、床、沙发、衣柜等生活必需品,满足拎包入住要求;

6.2装修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装修期间及后期运营期间对消防承担全部责任,完善应急预警及处置机制。双方合作期间,运营合作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避免因管理不善引发纠纷或投诉;

6.3房屋装修后须保障符合泰州保障房入住条件的人员优先居住,并按照泰州人才房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配置公共文化活动空间;

6.4项目入住管理纳入“泰安居”人才保障体系平台管理;

6.5相关优惠政策:水、电、燃气、税费、补助资金等优惠由运营合作方享受;

6.6租金标准不得高于同地段同品质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90%。市场租金由运营合作方通过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后报征集方和住建部门备案;

6.7征集方支持运营合作方进行项目审批、补助资金等申报工作。补助资金须运营合作方出具承诺书,承诺获得的补助资金只限用于相应保租房项目室内不可移动项目建设(装饰装修),如后期因政策变化需返还时,拨付的补助资金无条件返还;

6.8入住每户需缴纳2000元保证金,存入指定监管账户,退出时在房屋及设施无损坏的情况下,由运营合作方申请退还;

6.9双方合作期间,财务须公开透明,征集方每年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租赁及租金收取情况进行审计,运营合作方须配合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如运营合作方违反财务制度,隐瞒财务收入或恶意隐瞒财务收入,造成征集方财务损失,征集方可视情节与运营方解除合作协议,且运营合作方前期固定资产投入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不作任何补偿。

7.征集方式

向社会公开征集,运营合作方负责装修、租赁并向租户收取租金,项目运营所需办理的一切证件的费用、税费及合作期的物业费、水电气费等均由运营合作方自行承担,并承担全部经营风险。

运营合作方在运营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且每年至少向征集方缴纳固定租金不低于8万元/年、年度总租金收入分成不低于6%(6%为最低报价标准)。合作方需向征集方支付一次性运营权合作费用,标准不低于10000元/套,作为获得项目委托运营资格的对价。该费用专项用于项目前期成本补偿,征集方保留项目产权及资产处置权。

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运营合作方,则以不低于上述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运营合作方,则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运营合作方。

因征集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合作期不足三年的,征集方同意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装饰装修价值应扣除相关奖补资金金额,按评估价补偿剩余合作期内装饰装修残值;合作期达到三年,涉及装修装饰部分如有家具等可移动部分由运营合作方自行处理,其余不得再提出任何补偿要求);运营合作方如违反征集方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征集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运营合作方承担。合同到期后,运营合作方应保证房屋内原有设施、设备、装置等保持良好、清洁和能正常使用,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涉及装修部分可移动的拆除带走,不拆除及不可拆除的部分不予补偿。运营合作方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等,所有装饰装修方案须报征集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运营合作方的资格要求

1.为保证装修进度与质量,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投入运营,意向运营合作方在项目报名前须缴纳装修保证金300万元;征集结束后若无违规情形,未达成合作者该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达成合作者则将其中3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合作期满无违约后无息退还)、(最终运营合作方运营权合作费用报价×91套)转为购买经营权费用(不予退还),剩余部分根据装修进度分阶段无息退还。

2.意向合作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房屋出租”或“住房租赁”相关内容,具备房产运营管理经验

4.实缴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证明)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报名材料要求(资格审查)

应征单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须包含“房屋出租”或“住房租赁”相关内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证明。

5.实缴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的证明材料(如工商登记证明)。

6.装修保证金300万元缴纳凭证(或承诺在报名截止前缴纳)。

四、报价文件提交要求(评审阶段)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征单位,方可进入报价评审环节。报价文件须密封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价文件内容

1.固定租金报价:明确承诺每年向征集方缴纳的固定租金,不低于8万元/年,低于8万元/年为无效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0.2万元(即2000元)的整数倍(如8.0万、8.2万、8.4万等)。

2.租金分成报价:明确承诺年度总租金收入的分成比例,不低于6%,低于6%为无效报价。报价须为整数百分比(如6%、7%、8%等)。

3.运营权合作费用报价:明确承诺一次性运营权合作费用,不低于10000元/套,低于10000元/套为无效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的整数倍(如10000、11000、12000等)。

4.报价函(附件2):按统一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

(二)提交要求

数量:报价函一份,加盖公章。

封装:将报价函装入文件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报价文件”及应征单位名称。

提交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及通知。

(三)评审方式

本次征集采用现场开标方式,仅对商务报价进行评审。征集方将在规定时间统一拆封报价文件,按照附件1《现场开标记录表》中的评分标准计算得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合作优先方。

(四)入围条件

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运营合作方,则以不低于征集方标准签约。

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运营合作方,则按附件1《现场开标记录表》中的评分标准计算得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合作优先方,进入商务合同协商流程。如出现得分相同,则固定租金报价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分成报价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运营权费用报价高者优先。

、报名方式

时间:2026年79日至2026年717日,每天9:00-17:00

地点:医药高新区高新写字楼1208室

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人:肖先生 18921726528 王先生 15951174623

六、开标时间

1.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征单位名单将在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征集方将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征单位,并告知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附件2:报价函.doc

附件1:现场开标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