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招标采购 > 盛雅园小区物业秩序及保洁劳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
泰州华康投资有限公司现需确定盛雅园小区物业秩序及保洁劳务服务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现通过公司网站发布招标信息。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盛雅园小区物业秩序及保洁劳务服务项目
2.招标概况:
(1)招标范围:盛雅园物业秩序及保洁劳务项目,须提供保障日常物业管理中出现的水电维修、保洁等服务,暂定需要劳务人员岗位21名,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2)服务期要求:2026年7月1日起,合作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服务期内中标人若不能高标准按约履行合同义务,招标人将按照合同违约及无条件解约条款进行处置。每年合同到期前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通过后,以中标人的中标费率与其续签下一年合同。)
(3)招标控制价:服务费最高投标费率为10%(注:本项目服务费=投标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例:9.321%)*人工工资)
服务管理费包括各种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合同劳务服务费用=人工工资+服务管理费(人工工资×服务管理费费率)+临时用工费用。为确保人工工资不出现克扣、短缺的现象,人工工资约定为当月银行卡打卡工资+当月保险费用。结算时以招标人每月实际用工数量据实计付。本项目暂定劳务服务人员21名(实际人数按照招标人对现场的管理需求确定),具体人员要求与工资标准详见附表,中标单位支付的人工工资不得高于附表的工资标准,若有超出,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4)拟采用合同类型:物业秩序及保洁劳务服务合同,由承揽公司承担全部的劳务关系和劳务风险。合同中管理费用为固定费率,工资按现场考核实报实销(总额不超过预估工资总额),人员增减及临时用工据实结算,临时用工不予支付服务费;
(5)付款方式:提供上月发放人工工资凭证且经双方确认后,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发放人工工资凭证包括人员保险、人员工资(银行卡转账工资)。(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均不计息,付款前需提供税点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人无法提供足够税点发票而导致招标人税款损失的,付款时招标人将扣除损失的税款);
3.招标方式:公司官网
4.招标人:泰州华康投资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投标人须具有劳务派遣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有社保缴纳人员;
5、投标人及其关联企业未有中标国投集团及其子公司项目弃标的记录;
6、投标人及其关联企业与国投集团及其子公司近五年内无民事诉讼案件;
7、投标人及其关联企业近五年内无因员工欠薪问题导致信访事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如下材料: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近期社保证明、营业执照、企业劳务派遣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新写字楼2206)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时,须按照附表格式提交承诺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209599
泰州华康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