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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对部分固定资产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处置,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公告日期∶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9日。
2.报名、资质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4月9日17:00。
3.报名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高新写字楼12楼1208室。
4.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范围需包含建筑物(房屋)拆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5.报名材料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公司开具委托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原件查验。上述材料须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6.交易保证金条款
(1)保证金金额:3万元。
(2)缴纳方式与期限:意向受让方须于2026年4月9日17:00前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给转让方,逾期未提交保证金或保证金不足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保证金退还: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保证金银行汇票,中标者待处置结束后退还,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4)转让方收款账户信息
单位: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医药高新区支行
账号:32001761436059966666
7.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采取现场公开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以评估价(即人民币82509元)作为底价,竞价幅度为3000元/次(或其整倍数,即3000、6000、9000…以此类推),每一轮报价的底价为上一轮的最高报价,最终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
8.竞价时间∶2026年4月13日下午15:00。
9.项目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物:
养生医疗基地项目西南角临时用房投标底价为82509元。
(2)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以不低于竞拍底价价格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价高者得)。
(3)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不分拆出售,意向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经资格审核后,转让方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前往现场勘察标的物。
(4)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处置。转让方已通过本公告及现场踏勘等方式,向意向受让方充分揭示了标的资产的现状。意向受让方应在参与报价前,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并现场勘察标的物。一旦递交《报价承诺函》,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已知或未知瑕疵,愿意承担全部风险。受让方后续不得以标的物存在瑕疵、价值与预期不符等为由,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
10.资产转移与责任承担
转让标的的转移工作,由受让方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安全责任、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按照我方的安排,安全、及时地完成转移工作,拆卸费及垃圾处理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1.资产清运期限
受让方应在双方签署《资产处置合同》并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资产的清点、拆卸、清运工作。
12.特别说明
(1)评估报告只作为参考,并不作为此次买卖的依据。
(3)意向受让方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报价承诺函》样式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李先生 13347785516
王先生 15951174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