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幢金融小楼、祥和花园二期部分门面房 租赁价值公示

发布:2025-09-26 15:47:44   编辑:资管公司    阅读数:40

根据市国资委《泰州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规定,我司现将药城大道1号南侧21幢独栋金融小楼(非住宅房地产)、寺巷街道口泰路祥和花园二期部分门面房”租赁价值公示”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申报的资产,主要为“药城大道1号南侧21幢独栋金融小楼(非住宅房地产)、寺巷街道口泰路祥和花园二期部分门面房”租赁价值公示租赁价值评估。本项目组织专业评估人员现场勘察与测量,房产建筑面积详见评估报告。

二、项目评估概况

(一)委托估价方

机构名称: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受托估价方

估价机构:江苏昌宏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苏建房估备(壹)泰州00064

估价人员:周顺和3220190068叶强3220020022

(三)评估目的

对估价委托人21幢独栋金融小楼、祥和花园二期部分门面房租赁价值公示租赁权进行评估,为估价委托人确定房产年租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四)评估结果

估价人员遵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估价标准,根据估价目,按照估价原则,经过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在价值时日2025年8月26日选用比较法对估价对象进行了分析、测算和判断在估价对象满足本次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年租赁价值,具体明细详见附件《房地产估价报告》。

三、反馈方式及公示期限

如对该评估结果有意见者,请及时向泰州中国医药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反映。联系电话:15061095973(李女士)

公示期2025926日至10月2

附件:房地产估价报告

21幢金融小楼、祥和花园二期部分门面房房地产估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