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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国资委《泰州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司现将“药城大道1号南侧21幢独栋金融小楼(非住宅房地产)、寺巷街道口泰路祥和花园二期部分门面房”租赁价值公示”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申报的资产,主要为“药城大道1号南侧21幢独栋金融小楼(非住宅房地产)、寺巷街道口泰路祥和花园二期部分门面房”租赁价值公示租赁价值评估。本项目组织专业评估人员现场勘察与测量,房产建筑面积详见评估报告。
二、项目评估概况
(一)委托估价方
机构名称: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受托估价方
估价机构:江苏昌宏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苏建房估备(壹)泰州00064
估价人员:周顺和(3220190068)叶强(3220020022)
(三)评估目的
对估价委托人21幢独栋金融小楼、祥和花园二期部分门面房租赁价值公示租赁权进行评估,为估价委托人确定房产年租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四)评估结果
估价人员遵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估价标准,根据估价目的,按照估价原则,经过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在价值时日2025年8月26日,选用比较法对估价对象进行了分析、测算和判断,在估价对象满足本次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年租赁价值,具体明细详见附件《房地产估价报告》。
三、反馈方式及公示期限
如对该评估结果有意见者,请及时向泰州中国医药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反映。联系电话:15061095973(李女士)
公示期2025年9月26日至10月2日
附件:房地产估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