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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实施的天禄湖公园配电房维保工程项目须招标确定维保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现通过公司网站发布招标信息。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天禄湖公园配电房维保工程
2.招标概况:
(1)招标范围:天禄湖公园配电房2024-2025年度维保服务期限即将于6月4日到期,天禄湖公园作为市民重要的日常休闲娱乐场所,人流量较大,为充分保障配电房安全平稳运行,现对天禄湖公园配电房维保进行招标,维保期限1年,具体维保方案及要求详见附件。
(2)维保期限: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3)招标控制价:6.5万元;
(4)拟采用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最高限价为65000元,报价单位可自行前往建设地址进行勘察,谨慎报价;
(5)付款方式:维保款每半年结算一次,每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周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50%(付款时须提供相关维保报告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均不计息,付款前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人无法提供足够税点发票而导致招标人税款损失的,付款时招标人将扣除损失的税款)。
3.招标方式:公司官网
4.招标人: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持有高压电工证;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9)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如下材料: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新写字楼2206)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209599
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