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股份公司三、四期标准厂房招商企业承租面积测绘项目 招标信息

发布:2025-03-04 09:11:13   编辑:    阅读数:1164

泰州医药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的高新股份公司三、四期标准厂房招商企业承租面积测绘项目须招标确定测绘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现通过公司网站发布招标信息。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高新股份公司三、四期标准厂房招商企业承租面积测绘

2.招标概况:

1)招标范围:高新股份公司三、四期标准厂房招商企业,在出租程序中部分企业承租面积需要进行测绘,现招标确定2025年度测绘单位,全年限额4万元。年内工作总量累计满4万元后委托协议终止,视情况重新申请测绘单位。

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招标控制价面积测绘1.5元/㎡

4拟采用合同类型:固定单价

5)付款方式年度测绘结束后根据实际测绘面积和中标单位一次性付清(结算总价=中标单价*测绘面积,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4万元,若达到4万元委托协议终止)(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均不计息,付款前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招标方式:公司官网

4.招标人:泰州医药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须具备注册测绘师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9)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34-20253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如下材料: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新写字楼2206)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209599

泰州医药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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