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八号楼、商务一号楼食堂等部分资产报废处置公告 >
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对部分固定资产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处置,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公告日期∶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
2.报名、资质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17:00。
3.报名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高新写字楼12楼1208室。
4.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范围需包含建筑物(房屋)拆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5.报名材料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公司开具委托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原件查验。上述材料须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6.投标保证金条款:
(1)保证金金额:1万元。
(2)缴纳期限:保证金应于2024年7月3日17时前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给转让方,逾期未提交保证金或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保证金退还: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保证金银行汇票,中标者待处置结束后退还,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4)开票资料:
单位: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医药高新区支行
账号:32001761436059966666
7.招标形式∶通过书面竞价方式产生最高报价者。
8.投标截止、竞价时间∶2024年7月5日9:30
9.项目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物:
八号楼食堂废旧设备、商务一号楼食堂废旧设备、天禄湖公园、会展路、药城大道、健康大道等路口拆除的宣传标语、原外国语学校培训楼项目部活动板房等。投标底价为35358元。
(2)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以不低于竞拍底价价格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价高者得)。
(3)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不分拆出售,意向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经资格审核后,转让方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前往现场勘察标的物。
(4)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要进行充分调查了解,竞标时递交书面竞价表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进行追责和索赔。
10.转让标的的转移工作,由受让方负责。现场切割动火,必须到属地相关部门办理动火作业证,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安全责任、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按照我方的安排,安全、及时地完成转移工作,拆卸费及垃圾处理费由竞得人承担。
11.受让方中标后,在5天内完成资产清点和转移。
12.特别说明:
(1)评估报告只作为参考,并不作为此次买卖的依据。
(3)意向受让方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书面竞价表格样式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李先生 13347785516
王先生 15951174623
附件:报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