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024年2月泰州大道以东道路巡查及零星维修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信息

发布:2023-11-21 11:02:19   编辑:    阅读数:2099

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2023年11月-2024年2月泰州大道以东道路巡查及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现需确定实施单位,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为2023年11月-2024年2月泰州大道以东道路巡查及零星维修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现在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司网站)。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2023年11月-2024年2月泰州大道以东道路巡查及零星维修工程

2.招标概况:

1)招标范围:道路巡查及零星维修工程(详见实物工程量清单范围包含的所有内容)

2)120工作日

3)招标控制价:582821.45区级单位招标落实后或合同金额全部使用结束或实施期满后本工程终止,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招标人责任)

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价款80%,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97%,余款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所有工程款均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万元),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

☑银行保函

☑保证保险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公司网站)

4.招标人: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项目施工期间能够在施工现场履行项目经理职责(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3.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8月-10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未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且正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曝光台被曝光的。(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自动期满的除外);

5.不得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其靖江站、泰兴站、兴化站、姜堰站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 tchina. gov.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1-202311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如下材料: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泰州市高新区高新写字楼2206)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852615099

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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