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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华康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泰州大道东侧绿化养护用劳务项目现需确定实施单位,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为泰州大道东侧绿化养护用劳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现在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司网站)。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泰州大道东侧绿化养护用劳务项目;
2.招标概况:
(1)地址:泰州大道东侧;
(2)服务期:87日历天;
(3)招标控制价(详见清单):
一标段(养护面积约439103.97平方米):260810元
二标段(养护面积约528756.98平方米):315600元;
注: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各单位可同时报名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评标、定标按一、二标段顺序进行,第一标段中标单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可以中标。
(4)付款方式:服务期满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付款前,乙方需提前开具税点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票面税点不足,从应付款项扣除差价予以补足,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公司网站)
4.招标人:泰州华康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如果有效投标文件≥7家,去掉最高和最低取平均值;如果有效投标文件≥3家<7家时,有效投标报价全部取平均值。投标报价最接近且低于平均值的确定为中标人,依次类推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园林绿化类)。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4)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3年5月-2023年10月。
(5)拟派日常作业人员与项目经理不得重复数量5人,需提供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及在投标单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报名及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如下材料: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泰州市高新区高新写字楼2206)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窦工
联系电话:13852615099
泰州华康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