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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征集项目为天禄湖公园北侧停车场安装超级充电站项目、征集编号:/,招租人为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招租人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进行公开征集,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以下简称响应单位)可前来响应。
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项目名称:天禄湖公园北侧停车场安装超级充电站项目。
1.2预算金额(管理服务费):10万元人民币(含税)。
1.3实施地点:天禄湖公园北侧停车场,占用车位约8个。
1.4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
1.5本项目预计招租内容:承租方建设增容630KVA变压器一台、8个智能超充设施,以及配套的智能化监控、消防设施,同时负责运营及设备维护,以及施工区域的绿化恢复。
1.6成交人数量:1人。
1.7本项目按管理服务费进行应答报价,管理服务费单个车位起租价为100元/个/月。供应商响应报价如不满足征集文件要求,其响应将被否决。
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承租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承租方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征集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3.承租方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
4.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
5.承租方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得分包、转包。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征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单位,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征集文件的获取
4.1征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8 月30 日8 时30 分至2023年09 月04 日17 时30 分。(北京时间)
4.2在征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dingweijie.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丁经理,电话:13376021183)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征集文件。
4.3征集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征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项目简称-标书费”。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 8543 0100 2835 087
响应单位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8日14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扬州路600号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响应,招租人/代理机构邀请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并根据招租人要求做好登记。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租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征集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征集公告仅在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中国医药城海陵南路西侧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扬州600号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 系 人:丁经理
电 话:17368187777 电 话:13376021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