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康居邻里中心房地产租赁价值估价评估公示 >
根据市国资委《泰州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司现将“康居邻里中心房地产租赁价值估价”评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泰州高新区康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申报的资产,主要为康居邻里中心房地产,经专业评估人员勘查现场,房产建筑面积合计为70065.22平方米。
二、项目评估概况
(一)委托估价方
机构名称:泰州高新区康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受托估价方
估价机构:江苏中润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叁级
资质证书编号:苏建房估备(叁)泰州00080
估价人员:戴世中(3420090043) 薛鹏飞(3220210042)
(三)评估目的
为泰州高新区康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康居邻里中心房地产租赁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四)评估结果
估价人员遵循各项估价原则,根据估价目的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估价的规范、规定,按照估价程序,经过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选用比较法对估价对象进行了测算,确定估价对象在满足全部假设和限制条件下于价值时点年租金评估总价为2,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整。
三、反馈方式及公示期限
如对该评估结果有意见者,请及时向泰州中国医药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反映。
联系电话:13092276350(刘先生)
公示期: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