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泰州市药城大道八号楼食堂对外租赁价值资产评估公示 >
根据市国资委《泰州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司现将“药城大道八号楼食堂对外租赁价值”的评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申报的资产,主要为药城大道八号楼食堂,房屋类型市非住宅,出租面积1796平方米,含装饰装潢及附属物价值。
二、项目评估概况
(一) 委托估价方
机构名称: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 受托估价方
估价机构:江苏经纬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壹级
资质证书编号:泰财工贸【2022】25 号
估价人员:李胜 (32020285) 丁峰 (32210308)
(三) 评估目的
为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药城大道八号楼食堂对外租赁市场价值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 四) 评估结果
估价人员遵循各项估价原则,根据估价目的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估价的规范、规定,按照估价程序,经过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选用比较法对估价对象的使用权(租金) 进行了测算,确定估价对象的使用权 (租金) 市场价值如下:
泰州市药城大道八号楼食堂在价值时点采用市场价值标准且满足本估价假设与限制条件下确定的客观、合理的市场价值(年租金)合计为 6059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零伍仟玖佰元整。
三、反馈方式及公示期限
如对该评估结果有意见者,请及时向泰州中国医药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反映。联系电话:13092276350 (刘先生)
公示期:2023 年 1 月 19 日至 1 月30 日
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