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泰州大道以东道路巡查及零星维修工程招标信息

发布:2022-12-13 14:37:13   编辑:华信公司    阅读数:956

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2023年泰州大道以东道路巡查及零星维修工程现需确定实施单位,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为2023年泰州大道以东道路巡查及零星维修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现在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司网站)。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2023年泰州大道以东道路巡查及零星维修工程

2.招标概况:

1)招标范围:2023年泰州大道以东道路巡查及零星维修工程,主要位于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北起姜高路,南至永福路、东起春兰路,西至泰州大道,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包含的所有内容

2)工期暂定180天,财政资金落实、合同金额80万元全部使用结束或实施期满后本工程终止

3)招标控制价:80万元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后付合同价的10%(即预付款,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每月月底付上月实际已完工程价款的40%(需提供已完成工程量审核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需提供已完成工程量审核书),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于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网站)

4.招标人: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项目施工期间能够在施工现场履行项目经理职责(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2.3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近六个月内连续3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注:2.3(2)、2.4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13-2022年12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如下材料: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市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1902-1904室)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或线上报名(线上报名联系人:马莉18652651279)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华

联系电话:0523-86981686、18115939599

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