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新区野徐核心片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2022-08-23 09:30:14   编辑:华信公司    阅读数:77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号)等要求,现向公众发布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野徐核心片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

东至春兰路,西至泰州大道,南至健康大道,北至人民路(规划道路),总面积15.1551km2

2、发展定位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的重要配套服务区,现代化的生态宜居生活区,国际化的康健医疗护理中心,区域级的创新先导区。

3、主导产业

第二产业:重点扶持与发展生产研发、智能装备和新医药等产业,包括研发实验、人工智能与智能制造、文化创意、环保机械、大数据采集存储共享应用、智慧医疗及医疗器械等。

第三产业:策应泰州市一轴三极规划要求,突出健康服务极特点,重点发展国际会展、健康服务、高端康养、创新先导、中央商务等功能。

二、规划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医药城泰州市高新区药城大道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13914446616

电子邮箱:971612000@qq.com

三、项目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电子邮箱:fyao@njuae.cn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方案初步分析——首次信息公示——资料收集、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整理——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识别——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确立——规划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估、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报告书编制——二次信息公示、公众意见调查——完成报告书送审本——报告书送审、修订。

2、评价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国家、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规划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规划和情景设置,预测评价本规划对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对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进行评估,从区域开发方案、规划布局、产业结构等合理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与环境保护减缓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总体规划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能按以下公众意见表的要求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向规划委托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