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泰州万豪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集方”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经营业务合作单位(以下简称“应征方”)。具体事项如下:
一、经营场所及经营范围
1、经营场所:泰州市海陵区育才路东侧(东风路-春晖路)南师大泰州学院15#宿舍楼一层部分架空层。
2、经营范围要求:合作经营后,不得用于经营有明火作业、有油烟、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业、也不得用于经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环保等相关规定的行业。
3、应征方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资格。
二、合作期限及有关事项
1、合作期限暂定为3年。
2、合作模式:固定收益+经营分成
3、应征方开业所需办理的一切证件的费用均由合作经营单位自行承担,合作经营期的水电费自行承担,不包含在合作费用内。
4、在固定收益达不到约定额度时,应征方需补足。
5、应征方报名前,必须认真咨询了解此次合作经营项目的情况,并可自行去现场踏勘,未咨询或对本次合作经营情况不了解而参加报名的责任自负。
三、信誉保证金
应征方应向征集单位交付信誉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人民币。
1.信誉保证金交付时间,应征方应于2022年4月2日下午4点前向征集方交付信誉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达征集方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未交付保证金的不接受其报名。
2.信誉保证金的收款单位:泰州万豪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账号:55550188008139853
3.信誉保证金的处置:经评选,未被征集的企业,其信誉保证金在本次征集结束(评选结束的当日)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退还;被征集的企业,其信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另行约定);经核实应征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合作的,征集方有权取消其合作经营资格,并没收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
4.信誉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四、征集流程
发布《征集公告》→公开评选。
本次征集公告期限自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4月2日下午4点,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日下午4点,地点:万豪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万豪苗圃基地
征集公告期届满后,如:
1、本次征集活动达到2家单位或个人(含2家单位或个人)以上报名参加,则由公司组织评选组进行评选(详见评选细则);如只有1单位或个人报名,征集方与报名者根据本公告文件规定协商签订合同。
2、应征方必须遵守本公告文件,不得阻挠其他人参加报名,更不得弄虚作假,损害征集方的利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其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3、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合作意向方,则本次征集活动终止。
五、报名提交资料
征集公告期内,应征方在报名时须提交资料如下:
(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誉保证金缴纳证明凭证;
(3)报名文件(装订成册、密封),一式六份。
报名文件清单:
(1)合作意向申请表原件(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其他资料。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由征集单位根据需要核查。
报名时间地点:在征集公告期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应征方应带齐相关资料到万豪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万豪苗圃技术运行处报名。
报名费:300元。
联系人:孙玉霞; 联系电话:13961078610
六、评选细则
1、经营业态:不得经营有明火作业、有油烟、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业、也不得用于经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环保等相关规定的行业;合作经营类别应跟征集方原有经营业态相仿或能够进行互补。
2、应征方列举自身优势,包括管理优势、市场拓展能力、关联资源等 ;增值服务能力,具有可行性、创新型、效益性等。
七、征集须知
1、本公告已通过华信公司会议审议;
2、本公告对所有意向合作方同等适用,征集方有权终止本次征集活动;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泰州万豪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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