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移交2015年档案的通知 >
各单位、部门: 根据今年公司档案工作安排,2015年度档案移交工作现已经开始,请各部门于4月底之前将2015年所产生的应归档文件材料整理移交档案室。现将移交过程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在各项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请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上的《档案分类及保管期限表》 2.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相应的声像、电子等文件材料(如照片、光盘等)。各单位、部门参照本部门的《档案分类及保管期限表》,经档案室检查无误后将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版一同归档。
二、归档要求 1.各移交单位、部门负责归档材料的收集、目录录入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收集完整齐全,并按时移交档案室。 2.文件类的归档材料实行以件为单位归档进行整理、立卷。 3.归档的声像、实物档案须标明事由(时间)及时间。
三、档案移交 1.归档检查: 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当面检查,按立卷归档要求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归档部门返工,直至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2.移交手续: 归档部门移交档案材料时必须填写档案移交清单,清单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备查。
华信综合部2016年4月20日